2021.04.20
By 黃彥瑄
論非暴力抗爭之必要──《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
2019 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港人紛紛走上街頭,以李小龍「Be water」的精神展開社會運動。然而就在隔年的 2020 年 12 月,香港社運青年周庭、黃之鋒和林朗彥被判在示威期間「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中國媒體更以「亂港份子」稱呼三人,而林朗彥在開庭前稱:「包圍警總(警察總部)到底是罪案還是伸張正義,爭取民主的必要之舉,我相信香港人心裏早有答案。」
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當我們在這個時間節點上回顧 50 幾年前的美國,依舊能和我們所在的當下相互對應。在《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The Trial of the Chicago 7)中,參與反越戰社運的艾比(Abbie Hoffman),在被檢方起訴後,稱這就是一場已先有定論的「政治審判」。《芝加哥七人案》改編自真人真事,故事背景在 1968 年美國反戰聲浪高漲的年代,8 位參與反戰社運的青年領袖被控「煽動暴力」而上了法庭。

非暴力抗爭之必要
回顧這一場社會運動的初始點,這些青年領袖攜帶著「愛與和平」的思想,橫跨州境,展開反戰的抗爭活動。在出發前往芝加哥參與抗議活動前,幾位反戰領導者皆稱要以「非暴力」對抗暴力。政治哲學研究學者茱蒂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在面對當今以暴制暴的社會亂象中,提出了對「非暴力力量」(The Force of Nonviolence)的建構。
首先,她挑戰了霍布斯(Thomas Hobbes)對「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的假說──當個體進入一個社會環境中,免不了與他人產生衝突。相反地,巴特勒主張,人類作為一個社會動物(social creatures),是生活在人際關係鏈中。在拋棄了個人主義的框架後,我們才能進一步理解非暴力力量的內涵。與個人主義相對的是,巴特勒主張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y),因此基於生命平等的價值下,每一個生命的逝去都是值得哀悼的(grievable)。
學生會代表倫尼(Rennie Davis)和湯姆(Tom Hayden)在宣傳他們自身的立場時,提到戰爭對越南所造成的損害,包含燒毀了當地的校舍、佛塔,傷害了弱勢的婦女、兒童。在這些論述中,美國大兵的生命與當地民眾的生命是同等的,沒有任何生命的逝去是死不足惜。

關於暴力的話語權
即使芝加哥的反戰集會初衷是希望透過「非暴力示威活動」來傳達訴求,但最終卻因警民雙方衝突的升級,演變為街頭流血事件。到底為何會演變成一場衝突事件呢?從很大的程度上,政府正試圖從旁推波助瀾激化示威者的情緒。當反戰派領袖屢次向市府申請集會場地卻遭拒絕時,湯姆(Tom Hayden)就曾警告道:「當成千上萬的示威者來到芝加哥卻發現沒有場地可以集會時,他們就會在任何地方進行抗議活動。對市政府而言,這將會是個極為魯莽、粗率的決定。」正如湯姆所預料到的一般,當警方採取前後包夾的方式,並對集會公園進行封鎖時,被刺激到的示威者們便不計代價地要奪回場地。最終,這場示威活動被定調為暴力行動,但是何謂暴力行動?定義為暴力行動的話語權又掌握在誰的手上?
巴特勒在討論到何為「暴力」時指出:過去我們會將肢體的碰撞認定為「暴力」,然而這樣的理解卻還是太過狹隘。「暴力」的概念是被擁有話語權的人所定義的,因此,對於政府而言,凡是侵害到它的權力者都可以被定論是「暴力」。政權可以輕易地將與其意見相左的人,認定是非法的暴力份子。因此,在芝加哥的反戰集會中,當湯姆幾人決議宣揚他們的反戰立場時,官方便動用法律為他們羅織好罪名。

充滿偏見的法庭
《芝加哥七人案》聚焦於幾位反戰領袖在法庭上的攻防戰,然而,正是在這個象徵公正無私的司法審判場域中,實則充滿了偏見和歧視。像是多次阻止辯護律師提出異議,又或是透過手段調換對被告產生同情的陪審團員。
更令人沮喪的是在法庭上公然展現的種族歧視,以及對人權的蔑視。首先,在這場審判中,出現了本不應該被控告的黑豹黨黨主席鮑比(Bobby Seale),他原先只是參加了一場在芝加哥的演講,在警民衝突當日,也根本不在案發現場。儘管如此,鮑比卻還是被控以跨州共謀暴力,並在他辯護律師不得到場的狀況下進行訴訟。
在審判期間,黑豹黨成員弗雷德(Fred Hampton)在警方的突襲行動中遇害,警方稱弗雷德是死於槍戰之中。事實上,在弗雷德遇害的當下先是肩膀中彈(受害者失去反擊能力),而後被擊中頭部。鮑比在聽聞惡耗後,平靜地對湯姆說:「你們所反抗的父權,跟反抗種族主義很不一樣吧。」兩者所需承受的代價不同,在對抗種族主義的道路上,許多人甚至會為此葬送性命。為了替他的兄弟出一口氣,鮑比在法庭上怒稱:「弗雷德是被暗殺的!」並對法官的漠視表示不屑。法官稱鮑比是在藐視法庭,他便隨即被法警帶下去暴打,再次回到庭上時鮑比已被堵上了嘴,並被鎖上了鐵鍊。
從這些明目張膽的暴行中可見,這場審判僅是作為殺雞儆猴的政治秀,在檯面上的訴訟,不過是走個過場,佯裝成民主體制的私刑暴力。而在檯面下,警方對示威者惡意地發動攻擊,又或是安插間諜在示威群眾中,利用女探員施展美人計。在國家與個體間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個體的處境猶如螻蟻一般,受制於國家機器的操縱。

這是一場思想審判
當辯護律師詢問艾比,你知道你為何會在此受審嗎?作為嬉皮團體成員的艾比在法庭上稱:「我們帶著一些想法穿越州界⋯⋯因為如此,我們被丟催淚彈、毆打、逮捕入獄並接受審判。」時至今日,龐大的國家體制對個人思想的審判依舊存在著。
正如同文章開頭提到的香港反送中運動,港警發射多發催淚彈、橡膠子彈,阻止人們上街傳達他們的訴求,又或是自今年 2 月以來緬甸持續進行的反政變運動,人們高舉三指要求「釋放媽媽蘇」,卻遭受無情的血腥鎮壓。緬甸軍方以實彈射殺手無寸鐵的民眾,這些原是軍方誓言保護的對象,最終卻死於他們的槍口下。
導演在談及此片時表示:
「我從沒有想將這部電影視為懷舊之作又或是一堂歷史課。我希望它能講述我們當下的環境,但我從沒想過當今社會會和 1968 年如此相像。」(I never wanted it to be an exercise in nostalgia or a history lesson. I wanted it to be about today. But I never imagined that today would get so much like 1968

結語:致非暴力抗爭的未來
如今,在 2021 年我們仍舊處在暴力肆意擴張的時代下。在這個處境中,更是值得重新思考 50 幾年前反越戰領袖們主張的「非暴力」抗爭行動。回顧巴特勒對「非暴力的力量」的倡議,「非暴力」並非是軟弱又或是平靜;相反地,她所主張的是憤怒的愛(rageful love)、激進的非暴力(aggressive nonviolence)。我們可以維持著自己基進的和平,貫徹自己的理念。在一種集體社會共存的主張下,人與人之間或許存在衝突,但可以避免暴力。
這種非暴力的形式可以展現在艾比脫口秀中對官方的嘲諷,又或是像湯姆對最終審判的不服從,我們可以在憤怒的情緒之中勇於追求自己的理想。儘管「非暴力」是難以完全達成的理想,但這將促使我們永遠朝向一個「非暴力」的未來去實踐。
全文劇照提供:Netfli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