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神小風
收藏提供、攝影/神小妹

二OO三年,我站在西門町,六號出口,和我一起看電影的人沒有來。那是我當時的男朋友,對當時的我來說,擁有一個男朋友,跟站在六號出口同樣,都是一件讓人手足無措的事。星期天的下午,人群洶湧流過,二OO三年,西門町街頭放的歌是周杰倫張韶涵SHE;我耳機裡的音樂則是 V6 的〈Darling〉以及《戀愛巴士》的主題曲,雙人組合 I WiSH 的〈迎向未來〉,兩條並行的軌道。要開演了,我一個人往絕色影城狂奔,那是日本片《青之炎》在台北的最後場次。

場次少,最小的廳,四散落座的觀眾。對獨鍾日本電影的人來說,這是見怪不怪的場景了。但或許也可以確知,每個走進來的觀眾,大抵都心懷所愛,為了某個人而來。蜷川幸雄執導,貴志祐介的原作,那是我第一次在大銀幕上,看見了二宮和也那專屬於「演員」,少年般憂鬱的臉孔——兩千年前後的傑尼斯偶像團體「嵐」(ARASHI)當然尚未迎來他們的盛世,前有穩如泰山的王者 KinKi Kids 和以《校園封神榜》席捲時代記憶的 V6,後則有光芒萬丈的 KAT-TUN。他們是 Johnny’s,是面帶笑容要唱要跳要後空翻的 BOY,那麼熱熱鬧鬧的一群男孩。然而銀幕上,黑暗的影廳裡,二宮和也騎著越野車,在海邊的小路呼嘯而過,聞不到一絲明星氣息。他就是那個十七歲的青少年櫛森秀一,平凡、孤單,冷靜中帶點小聰明,殺了繼父之後,躺在床上猛地大笑;和初戀女孩隔著透明魚缸,幾乎要落淚地對視。好像一條剝掉彩紙包裝的巧克力,露出真正的顏色。

怎麼回事。我走出電影院,手機裡沒有任何簡訊,應該要難過,卻忍不住慶幸今天是一個人來,這樣走去捷運站的路上,可以專心在腦內回放劇情,專心一致地想著這個人,一遍又一遍。他一定是全日本最適合演高中生的傢伙,表情像是隨時可以從人群走開。

孤單的少年,有著燦爛的臉孔。傑尼斯喜多川一手打造的男孩偶像帝國,和我的青春期高度密合。為了聽他們的歌,我在全國電子買下九百塊的便宜隨身聽,厚厚一塊,塞在裙子口袋裡,晚自習的時候聽。高三那年,在南陽街赫哲補全科,下了課就到六號出口附近的 DVD 店,門口有一籃花車專賣盜版日劇,架子上放著日本男星女星寫真集,老闆換了幾個,臉總是很跩。我蹲在架子最下頭翻,翻出一片片《傑尼斯大運動會》、《USO!JAPAN》⋯⋯那真是最最糟糕的盜版商品,目錄毫無資訊可言,封面印得超級粗糙,分不清第一集或第二集的不同。幾乎是在盲購了——明明是無時間無金錢可揮霍的高中三年級呀,但我還是買了。越痛苦越需要愛。然後這樣一路找到西門町去。

九五樂府、雜誌瘋、獅子林那棟。逛了一圈完畢,回到總統戲院的二樓。那裡的店總是很遲才營業,卻開了又像沒開一樣。批發成衣行、手機貼膜,偶爾幸運,會碰上賣動漫同人誌畫冊的店開門做生意,就可以進去逛一逛。我其實記不住任何一家店的營業時間,但總愛碰運氣,愛亂逛亂走,整個二樓繞了一遍,才悄悄靠向 Johnny's Shop,傑尼斯專賣店。大家在這裡圍著買生寫真,挑應援扇,電視裡總是大聲播著演唱會片段。明明是一個應該熱鬧的空間但不知為何,裡頭的人卻不大交談,甚至不確定他們彼此認不認識。只是聚在一起,半趴半坐,在同一個段落大笑或一起發出「え——」的長音,彷彿這裡是誰家的客廳。他們盯著電視裡唱歌跳舞的男孩們,準確且親愛地叫出每個人名字。燦爛的男孩們。或許這就是他們的本事,能讓一群不認識的人把這裡當客廳。

最後一次去,是下午一點,整層二樓沒有一間店開門,彷彿是倒閉了,又沒有任何告示。心裡緊張起來,跑著繞了一整圈,還因為每個轉彎都太相似差點找不到出口離開。宛如鬼城。我是唯一的生人。這才想起來,無名小站的網誌裡,有人替粉絲寫過詳細的到店指引,第一條就是「請結伴前來」——我卻總是一個人去。

是啊。這樣的我,總是遠遠地,站在人群外面。不知道入口,也找不到出口。我其實,根本不買任何寫真照片,聽的歌總是重複那幾首主打,我搞不清楚什麼是 J-POP,弄不懂複雜的 FANS CLUB 入會規則。也從來沒有耐心好好把一場演唱會 DVD 看完。

這樣叫做愛嗎?妹妹跟我一起度過這樣的青春期,她強大得多,國中就開始自學日文,寫信寄給偶像。永遠都在抽票抽握手會抽綜藝番組入場資格。抽到了,立刻訂機票飯店飛過去——為了保持這樣的自由度,甚至選擇了一個不用進公司的職業。我跟她飛過一次,在北海道札幌巨蛋,零下一度,演唱會紀念徽章一人限買三個,我是人頭,她努力教我用日文說「請給我三個」的時候,我只想立刻回旅館睡覺。站在她面前,什麼都不算愛。我只是個怠惰的一日粉絲。

但明明,只是想靠近那樣的眼神而已。《青之炎》之後,二宮和也就演了那部讓他前往好萊塢的電影,接著是日劇《溫柔時光》《拜啟,父親大人》《流星之絆》《飛特族、買個家》⋯⋯。那從一部片過渡到另一部片的眼神、表情,激動時的嗓音。因為這個人的強大,而願意去追著每一部戲。太多了。再說下去,似乎又回到一個粉絲愛狀態。但,難道不行嗎?那部電影,是《來自硫磺島的信》(Letters from Iwo Jima),在記者會上,二宮和也這麼說了:「我並不是演員,而是在日本唱歌跳舞、以五人團體的身份活動著。在演出的過程中,覺得若能淡淡地將情感傳達給觀眾就好了,就只是為此,盡力而為。」

買過的周邊商品很少,一旦下手就會落入地獄,目前只有看演唱會時失手買的嵐手燈。所以這些當然都,不是我的。由妹妹本人提供。這是收藏的一小部分,最前頭的雜誌分別是二宮在拍攝電影《GANTZ 殺戮都市》、《白金數據》時的宣傳,在《 BARFOUT!》裡則有很直接對於「演員」這個職業的訪談,「戲劇性地,做的淨是徒勞無功的事呢(笑)」

是偶像,也是演員。喜歡他們的人,似乎就會碰上某些障壁——這大概也是我在寫這篇稿子時最大的猶豫。問到喜歡的電影演員,可以是妻夫木聰加瀨亮蒼井優⋯⋯以演員立足的這些名字,揣在懷裡,作為男神女神來拜,大概不需要多說什麼。但一個演技派偶像,可以嗎?可以被當作演員來愛嗎?我討厭自己的心虛。忍不住想起一些名字,生田斗真岡田准一。或者前田敦子。身為偶像,是光環又是詛咒;試圖以演技打破偶像之壁的人,得掏出很多很多東西,來證明自己的才能或真心。

「那些跟我們差不多年齡,或著更年輕的孩子們,在他們蔑視的眼光下繼續工作,是件非常有趣的事。聽到別人說傑尼斯很蠢的時候,就更覺得有幹下去的價值。」

偶像是幻覺。是巧克力。比起幻覺本身,我更著迷的其實是幻覺工廠製作法,那些熱烈愛著幻覺的人們。以及,心裡清楚一切是幻覺,仍努力當一塊真正的巧克力的人。

二OO三年的那個下午,走出西門町絕色影城的我,因為他的孤單,暫時忘記了自己的孤單。而二O一六年,看完嵐的巡迴演唱會,走出札幌巨蛋,飄著雪,看見一群群不認識的少女們,在北海道的街道上,別著五種顏色的配件,快樂地笑著、走著,腳步都要飛起來。這樣的一個燦爛的晚上,同樣的,會成為她們的力量吧。若有一個人,光是存在,就讓你感到被拯救,那就是神。而這件事從來,不需要任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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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小風,一九八四年生。著有小說《少女核》、散文集《百分之九十八的平庸少女》等書,編有電影劇本〈相愛的七種設計〉。現任職於《聯合文學》雜誌,並於博客來 OKAPI 撰寫漫畫專欄「少女出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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