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撰文/蔡若君
文字整理/黃曦
專訪攝影/ioauue
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責任編輯/黃曦
核稿編輯/黃曦

採訪那天,臺北濡濕依舊。猶如紀錄片裡,火車轟隆穿行氤氳的八堵,看什麼都覆著一層薄霧。

落座咖啡廳一角,李立劭是最早到的。他先是在桌上架起攜帶式錄音麥克風,因為記憶力不好,於是習慣錄音做記錄。我想著,這習慣是否藏有其父李哲洋(1934-1990,註 1)的身影?他接著拿出一本資料夾,裡頭全是白色恐怖時期的卷宗影本:李立劭的祖父李漢湖(1914-1950,註 2),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同事共同參與以勞工互助會形式為主的「明朗俱樂部」(註 3),並受理念相近之同事許欽宗(1922-1950,註 4)影響,協助草擬《北機明朗樂部互助部章程》,其後因許欽宗參與之地下黨活動東窗事發,「明朗俱樂部」成員亦遭牽連,李漢湖被控「意圖/實行非法顛覆政府」,而被判處死刑。1950 年 12 月 6 日,李漢湖在馬場町刑場被槍決,年僅 37 歲。

由李立劭執導的紀錄片《獨奏者之舞》(The Dance of A Soloist,2026),便是自解密的政治檔案伊始。若是要談及李哲洋對臺灣音樂史不容抹滅的貢獻,必得梳理其終生遭斥除於體制之外,卻仍孜孜不倦地投入民族音樂研究,於是我們不得不回望政治與歷史。

「我們的家族故事,跟許多臺灣人的記憶一樣,得從戰爭開始講起。」李立劭說,只是他對未曾蒙面的祖父李漢湖,其實知之甚少。他只知道祖父善寫詩、作畫,也讀過一些書;在這之後的事,是李漢湖於戰前曾被徵調至海南島戰場,戰後則任職於臺灣鐵路局。一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直搗李漢湖於鐵路局的辦公室。

失蹤三個月,李哲洋再見父親,最後一面已是遭槍決的遺體。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他高高站起/翅膀在拍擊/臉上是堅決/道別的表情/早一秒看見/誰又能避開危險/時間的咒語/是否真將一切都改變」──雷光夏〈明朗俱樂部〉(2015)

檔案卷宗裡,李漢湖留下簡短遺言:「叫我妻子及小孩可自由生活,死後屍體不必來領,火葬就好了。」李立劭認為,遺言未必是出自祖父之口的「真實」。政治檔案雖有助於還原案件樣貌,然而,在幾經轉手、未知紀錄現場的情況下,相對去脈絡化的檔案能否展述「真正的」歷史真相,此間存在極其複雜的關係,也可能與真實存在著距離。

是以,我們如何更靠近一些,那些逝者的靈魂?

同為音樂家雷光夏的父親、李立劭的姑丈,作家雷驤為李哲洋的妹夫與畢生摯友,他曾於散文〈悲情布拉姆斯〉(1993)寫道:「十六歲在中學就讀的哲洋君,被傳喚去認領遭槍決的父親遺體時,見到父親上顎緊咬下唇的痛苦的臉顏,十指皆為刑訊穿孔潰爛,是失蹤三個月的最後見面。匆匆中,有經驗的火葬場職工問:家屬是否願意留下這間胸襟有彈孔的外衣作為紀念?被幼稚的他所拒⋯⋯」(文章亦收入於《李哲洋談樂錄》,2023)

在李立劭的記憶裡,父親李哲洋從未與之提及祖父李漢湖。他僅有一段模糊記憶,是國中時聽父親談起,在二二八之後,許多受難者被以鐵絲穿掌,人群纏繞成串,隊伍被送至基隆港,一聲槍響之後,人串紛紛墜海。當時,李立劭當作是鬼故事,是天方夜譚,「後來才發覺,他根本就是在講他的父親。」

雷驤的記述,與李立劭的朦朧記憶交錯互證──原來「鬼故事」是家族歷史,而流傳在家族裡的片言記憶,亦可作為歷史的證言,指認罩雺裡的幽靈。

然而,即使是解嚴以後,李立劭記憶裡的父親仍隻字不提,「白色恐怖的受難者遺屬通常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會出來抗爭,一種是完全不講,埋在心裡。我父親屬於後面那種,沉默的那種。」

1977 年的李哲洋,雷驤攝。/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1977 年的李哲洋,雷驤攝。/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1967年的李哲洋,攝於民歌採集途中。/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1967年的李哲洋,攝於民歌採集途中。/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1966 年,深諳民族音樂學的素養,同時又精通日語、客家語、台語的李哲洋,受音樂家史惟亮(1926-1977)之託,與德國學者史畢戈(Walter Spiegel)首次前往位於花蓮縣吉安鄉的田浦村、東富村、豐濱村等地,進行為期五日的田野調查,採集了百餘首原住民歌謠。同年四月、十一月,李哲洋先後跟隨音樂家侯俊慶、劉五男前往新竹縣五峰鄉,採集賽夏族矮靈祭歌曲。

據文獻考察,「民歌採集運動」雖看似興發於 1967 年,然而此前已有李哲洋、劉五男等人投入其中。近一甲子前的民歌採集運動,雖後有許常惠、史惟亮領銜,不過根據當時適逢國民黨政府推展「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之背景,許史二人之路線派,其後亦相當程度帶有追尋中國傳統音樂之根源等國族意識。

在 1967 年七月的第五次民歌採集行動即將展開之際,李哲洋與劉五男等人最終離開採集運動。其離開之因,各家詮釋不同,有人認為是李哲洋與史惟亮對民族音樂的觀點相異而遭排擠;也有部分學者認為與史惟亮、許常惠交好的採集運動支持者范寄韻,其出身自國民黨情報機構軍統局的特務體系,令李哲洋難掩顧慮;另有音樂學者認為是三人對採集行動的理念有所不同,許常惠注重創作素材的汲取,史惟亮則重視傳統樣貌的紀錄,李哲洋則在意各族群之間交互現狀及文化互動,故退出運動、以自費從事其他採錄。

李哲洋、林絲緞與李立劭之合影。/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李哲洋、林絲緞與李立劭之合影。/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李立劭於父親李哲洋早年的畫具旁。/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李立劭於父親李哲洋早年的畫具旁。/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李立劭出生的 1968 年,是李哲洋生命中的關鍵轉折點之一。那年,李哲洋獲日本洗足學園音樂大學音樂學科之入學許可,從而提交出國留學申請,卻得警總一只通知:免議。

「免議」的悲望,化作《獨奏者之舞》的序曲,來自先祖的矮靈祭樂音,撫慰著李哲洋哀愁的心,也悠然飄蕩至今。

其後,李哲洋除了在學校擔任音樂教師,亦於 1971 年開啟長達 19 年的《音樂文摘》編撰歷程。在李立劭的記憶裡,父親終日有做不完的事情,一如他在《李哲洋談樂錄》記述:「兒時的我,與妹妹對父親的記憶是:白天教書,晚上在書桌前忙到全家就寢仍在振筆疾書,假日則背著器材騎機車四處採訪。」

李哲洋同時也熱衷於登山活動,各式登山裝備在家推積如山;同時,他還沉迷手工造船,將微薄的教員薪水拿去買材料,欲造出一艘得以漂流,甚至航行的船,「他就笑說是要逃難用的。」猶如李哲洋遺孀林絲緞於片中描述:「有一天,很多年了,我就把這個睡袋都丟了,他氣得發瘋:『妳要知道那是救命。』」

林絲緞也說:「和你爸爸生活很難。」舉重若輕的一句話,幽幽地吹散親密關係裡的心緒,沒有放進電影裡的,是「難」字背後的歇斯底里。

父親受時代恐怖所壓抑的悲憤與壯志未酬,總會在平淡無奇的日常裡,猛地襲向母親。許多的家庭往事,都影射著李哲洋背負白色恐怖受難者遺屬的「原罪」,與時刻活在暗影底下的恐懼,他看見父親的「沉默」,是在日常瑣碎裡不經意地留下足跡。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李哲洋之民族音樂學相關文章。/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李哲洋之民族音樂學相關文章。/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然而,李立劭記憶裡的父親,人前始終熱烈開朗、言談溫柔,更對朋友樂善好施,興許與「沉默」是背道而馳。眾多親友談及李哲洋,皆是如此描述:憨傻、淵博。李哲洋更於教師資格表自述:「我的個性溫馴聽話,直率而思考欠周全,綜合起來,給人的印象是笨,可我很崇尚理想,有被誤會為愛好幻想的可能,故以毅力彌補上述缺陷。」

與父親共同生活的日子,對李立劭而言是一切「如常」,與其他家庭並無二致。即使總有人猝然登門「查戶口」,他也未曾感覺到被「特別關照」。若真要說點差異,大抵是父母親無拘的藝術家生活,以及熙來攘往的沙龍客廳,好似都如此「自由」。

年少時的李立劭,還來不及讀懂。1990 年,李立劭 22 歲的那年春天,李哲洋罹癌病逝。其後的二十餘年,李立劭也未明晰地意識父親的「沉默」,從而觸碰那份纏繞父親一生的幽微暗影。

直至製作紀錄片之時,經由整理、探究父親留下的音樂研究檔案、手稿與日記,他才隱隱望見檔案背後,父親掩藏的心境。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村上春樹曾於父親離世後,在散文〈棄貓:關於父親,我想說的事〉(2020)梳理父親兒時遭送養的暗傷,乃至二戰赴戰場的幽闇過往,進而直面父子淡遠多年的關係。文末,他說:「歷史並不是過去的事情。那會在意識的內側,或無意識的內側,化為有溫度有生命的血液,不容分說流向下一個世代。」

那麼,作為白色恐怖受難者後代,縈繞在李哲洋周身的暗影,是否也在「無意識的內側」,化作有溫度、有生命的血液,不容分說地流向李立劭?

李立劭回頭談起電影。對於創作,他更傾向拉開距離,以第三人稱的視角進行旁述,「我不想要直接揭露自己的想法,我希望藉由影像去談。」《獨奏者之舞》是他首次獻聲/現身,經由個人獨白講述「父親」,卻仍在影像的流動之間令人感到疏離,彷彿只是在描繪一位偉大的音樂學者「李哲洋」。

而這亦能回應其製作初衷。時間回到 2017年,李立劭受邀於臺灣音樂館製作一部臺灣傳統音樂史的專題影片,他將自小聽父親談論的民族音樂理論融入其中,當時的傳藝中心主任向他說:「這個出來會打破現在音樂史的論述。」

李哲洋《臺灣新音樂誕生的背景》,著於 1979 年 7 月 1 日。/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李哲洋《臺灣新音樂誕生的背景》,著於 1979 年 7 月 1 日。/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為什麼官方論述和我從小的認知,是如此不同?」長自身體經驗的疑問,撐開了「理解李哲洋」的縫隙。後於 2019 年,李漢湖家族贈予臺北藝術大學、七十餘箱的音樂研究資料因故受損,促使著李立劭開始修復、還原父親的畢生心血。

「他所做的事情,都被主流歷史寫成另一個樣子,我非常討厭這件事。以前我拍的紀錄片,大多聚焦在邊緣歷史,我協助找出證據來驗證,沒想到這次輪到我自己。自己的歷史自己要發聲。」

紀錄片的伊始,是為奪回李哲洋之於民族音樂史的敘事權。然而,李立劭卻在回望之際,才看見父親並不身在大歷史的根源,是一片罩雺不散的白,一輩子皆覆於其身/生。

言行於此,再次繞回前面的問題。父親眼底的那一片罩雺,在他無意識的內側,是否留下了痕跡?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獨奏者之舞》導演李立劭專訪。/專訪攝影:ioauue

「現在回頭看,我好像都喜歡把一件明明很關心的事情,弄得像是事不關己,可是又會用很多婉轉的方式,想去證明它。我其實沒有感受到任何壓抑,但我不知不覺地,也變成他這樣的人。」 

青春時節的李哲洋,在 16 歲時便經歷父親身故的悲劇,隔年又遭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學校(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師範科,以「行為不檢」為由勒令退學。其後,李哲洋一生受體制傾軋,遭情資單位長期監控,卻仍憑藉著對音樂的熱愛、對知識的渴求自學苦讀,因其不受體制所困囿,亦使其觀看世界和音樂的眼光超脫世俗。

雷驤稱其本質「不餒」,李立劭則將父親埋首音樂研究的意志,視為對威權政府與社會主流的反動,「他就是有一股氣,他把那股氣放在自己的學術研究上。因為他的身分,並不允許他在體制裡待下去,我認為他是覺得自己要在音樂方面擁有一定的影響力,他想藉此反抗自己曾經遭遇的事情。可是,他是用一種委身、幽微的方式呈現,他的文章經常是經由音樂,迂迴地繞一圈再看社會。」

《獨奏者之舞》以政治檔案為李哲洋的人生拉開帷幕,再由李哲洋的音樂研究檔案勾勒其內面輪廓,兩種面向的「檔案」好似在交叉詰問,以盡可能地多方重構「歷史」。

李立劭認為,家庭影像、家庭檔案建構出的個人/家族小歷史,之於社會樣貌的再現亦彌足珍貴,「小歷史可以不僅僅是一部私電影,所有的小歷史都能作為大歷史的補充。」

1971 年至 1990 年之《音樂文摘》。/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1971 年至 1990 年之《音樂文摘》。/劇照提供:公視紀錄觀點

1971 年,《音樂文摘》創刊。李哲洋首先介紹匈牙利民族音樂作曲家巴爾托克(Bela Bartok 1881-1945),素昧蒙面的二人猶如知音,精神和風骨是遙相呼應。他亦曾翻譯傳記《巴爾托克傳》(1964),書中寫道:「明明是在自己的國土,卻彷彿置身於異邦。」

1990 年,李哲洋於病榻上完成最後一期《音樂文摘》,他再次遙望巴爾托克。那年,李哲洋生命走至終點之際,野百合綻放。命運之神的時間掐得精準,匆匆拽走了李哲洋,他還沒有機會看見更加自由的臺灣。

李立劭說,他不認為父親準備好要離開。或許,在桑納托斯親吻的那刻,李哲洋自己都感到愕然。在父子倆相處的最後時光裡,李立劭特意租回《悲情城市》(A City of Sadness,1989)錄影帶,李哲洋看完卻只說:「那時候哪是這個樣子,這太簡單了。」

彷若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任何形式的歷史書寫,在親歷者面前都顯得過分輕盈。可經由虛構電影重現現實,亦令未曾親歷之我輩,得以想像真實。如《大濛》(A Foggy Tale,2025)裡的阿月,為赴極樂殯儀館領回哥哥的遺體,少女幾經波折、困難重重,亦使李立劭想起父親那封呈請領骨灰以歸葬的信,低微如塵埃:「父親李漢湖,因案被處死刑,經執行完畢,懇請開恩,准予具領骨灰歸葬。」

《獨奏者之舞》終令李立劭識得作為李哲洋的父親,從而嘗試理解作為父親的李哲洋。採訪結束後,臺北街頭又下起磅礴大雨,雲雨之間的迷霧盤旋不散,如今看過去依舊一片霧濛。


註 1. 延伸資料,臺灣音樂群像資料庫:李哲洋(1934-1990),音樂學家。出生於彰化。1949 年入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學校(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師範科,隔年因父親以「知匪不報」被槍決,遂被學校退學。自此輾轉當過書店店員、臺肥公司製圖員,1960 年起任中學音樂教師,後執教於實踐家政經濟專科學校(今實踐大學)及臺灣藝術專科學校(今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李哲洋的音樂學養大部分靠自學於實務經驗,1963 年起獨立進入部落搜集原民音樂,1966-1967 年應史惟亮邀請參與民歌採集運動。1971 年創辦《全音音樂文摘》任主編,前後共發行 19 年。1979 年與呂炳川、明立國等人成立比較音樂學會。他編譯大量的古典音樂及舞蹈書籍,並獨力搜集臺灣音樂資料,為此領域先行者之一。去世後,留下大批研究資料,現存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以不藏私之愛,貢獻臺灣。

註 2. 延伸資料,國家人權記憶庫:李漢湖(1914-1950),臺灣新竹人。依(39)安澄字第 2892 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鐵路局運轉科副調度員,其與匪黨臺北機務段支部書記許欽宗及蔡長照等發起組織明朗倶樂部。1950 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 2 條第 1 項「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1950 年 12 月 6 日執行死刑。

註 3. 延伸資料,國家人權記憶庫:本案隸屬於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延伸自「中共臺灣省工委會鐵路部分組織李生財案」,也與「中共臺灣省工委會樹林三角埔隱蔽基地案」高度相關。本案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的卷宗名稱為「李漢湖等案」,另也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臺機支部案」、「明朗俱樂部案」,或稱「北機明朗俱樂部案」。本案隨著「鐵路部分組織李生財案」的偵破,加上日籍婦人林政子(1912 年生)從中穿梭,因而引起鐵路警察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注意。鐵路警察局刑警隊自 1950 年 7 月起陸續逮捕本案被告共 8 名,包含李漢湖、高金生、李木川、林寬容、邱坤福、陳阿波、林政子、陳培坤等人,並移交至保安司令部進行審理。上述人等除林政子之外,皆曾擔任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員工。其中,李漢湖、高金生、李木川等 3 人被判處死刑;林寬容、邱坤福、陳阿波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褫奪公權 10 年。而林政子、陳培坤等 2 人,則各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褫奪公權 5 年。

註 4. 延伸資料,國家人權記憶庫:許欽宗(1922-1950),臺灣臺北人。依(39)安澄字第 2377 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司機,其由其友陳義厚介紹參加入共黨,吸收陳景通、林飛豹、簡錫煌等合組臺北機務段支部,附屬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許欽宗擔任書記,由吳思漢領導。1950 年 6 月 3 日被羈押。1950 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 2 條第 1 項「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1950 年 10 月 21 日執行死刑。